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来源:
时间:2018-04-13
事项分类:行政许可类
对象:自然人
责任部门:各旗县市(区)食药工商质监局
联系电话:0479-8108597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各旗县市(区)食药工商质监局或当地政务服务中心工商部门窗口
申请条件:申请事项属于各旗县市(区)食药工商质监局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设定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十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材料:
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提交行政许可证明文件
材料格式:A4纸打印
份数:1
签字签章要求:本人签字
表格下载:见附件
表格填写说明及示范文本:见附件
收费情况:不收费
办理流程:提交材料,受理,审查,发照。
注意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