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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告知相关材料

来源: 时间:2019-12-04

  告知内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1.施工单位应填写《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加盖公章)一式4份(注:使用单位、办理告知市场监管部门、检验机构各一份、旗县市局一份)。 

  2.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设备制造单位的制造许可证复印件。 

  3.设备合格证(包括数据表、监检证书、质量证明书等)复印件一份。安装压力管道的提供材质证明。安装锅炉需提供能效测试合格报告。 

  4、办理特种设备维修改造的,提供原设备使用登记证复印件,管道改造的提供有资质单位设计的设计图,设计许可证、施工方案等材料。 

  5、提供使用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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