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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锡盟市场监管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锡盟市场监管局 时间:2024-04-09

锡市监〔2024118

各旗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盟局各相关科室(局):

现将《锡盟市场监管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锡林郭勒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4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锡盟市场监管局2024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及《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内市监信字〔20243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整合市场监管部门各业务条线双随机抽查工作,实现市场监管系统内部随机抽查标准化、规范化、全覆盖,按照各旗县市(区)局及盟局各相关业务科室(局)编制上报的2024年度市场监管部门随机抽查计划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商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及《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规定的市场监管部门抽查事项清单范围,结合我盟工作实际和突出信用风险点,以规范化、标准化为原则,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全面推进监管工作依法、公正、公开,进一步推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各业务条线整合,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随机抽查计划和抽查方案

1.凡是确定抽查计划的单位和部门,在双随机抽取工作开展之前,务必制定出抽查工作方案,抽取的检查计划必须依据工作方案方开展,并公示抽查方案和计划。全年可制定一个总体方案(包括所有计划),也可根据科(股)室职能涉及的抽查事项清单逐一制定方案和计划。

2.凡是未制定年度抽查计划,未制定抽查工作方案的单位和部门,不得擅自进行随机抽取检查,不得擅自实施抽查

3.如有特殊安排和专项整治部署,可增补计划,涉及到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内容的随机抽查由牵头单位和配合部门在抽查工作开展之前,根据统一制定的抽查工作计划及工作方案执行,由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年中可根据实际监管工作发展变化修订年度抽查计划,并统一向社会公示抽查计划。

4.随机抽查涉及的科(股)室如与所列科(股)室不同,要遵照监管职能归属,执行抽查任务,抽查计划中涉及抽查待定的科(股)室则由牵头部门工作方案确定时安排确定,旗县局涉及股室比照盟局执行。

(二)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实现‘进一次门,查多事项’的目标,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结合本局工作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本年度随机抽查计划。

1.上级业务部门对年度随机抽查有安排、有频次和比例要求的,按照上级业务部门安排执行。

2.对信用风险等级较高、投诉较多、属于重点抽查事项类别的监管对象可增加抽查频次和比例,各地和相关科(股)室,根据双随机抽查模块中的企业信用风险等级、隐患程度合理确定,要求必须开展一次信用风险分级分类抽查

3、涉及到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的监管事项,按照自治区联合抽查计划做到应联尽联,2024抽查事项联合检查比例要求不低于90%,跨部门联合率不低于30%,抽查事项覆盖率、抽查计划完成率和抽查结果公示率均达到100%按照“无法律依据不检查、无计划不检查、无清单不检查”的工作要求,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安排抽查工作计划,开展随机抽查,做到提高监管效率、避免多头执法、减轻企业负担。

(三)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各相关业务单位和部门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应当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及时100%录入协同监管平台,通过协同监管平台同步传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市场主体名下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惩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实现抽查检查结果政府部门间互认,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要积极应用平台中市场主体信用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对抽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等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威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现成立锡盟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范  莉   党组成员、副局长

原道勇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晓春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全久生    政策法规科科长

于丽娜  信用监督管理科科长

赵  伟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刘   铮   食品药品安全协调与抽检监测科科长

余  玺  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科长

蔚  鹏  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毕力格   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局长

王国军  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管理科科长

王桂梅  知识产权发展保护科科长

杨冬艳  质量和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科长

于兴华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白绍辉  计量和标准化科科长

魏冬梅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局长

海  燕  维权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工作推进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原道勇      

成  员:于丽娜

        石宝琴

        陈雨欣

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和督导调度本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随机抽查检查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相应业务单位和部门健全完善相应工作机制,各相关业务科(股)室(局)充实并合理调配执法检查力量,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在20241031日前完成全年抽查计划。

(二)严格落实责任

各相关业务单位和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原则,执法检查人员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规范》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未履行、不当履行、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检查对象未被抽到或抽到时未检查出问题,只要执法人员不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免于追究相关责任。

(三)加强宣传培训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行政执法监管的新手段,要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市场监管局官网、新闻报道等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展示市场监管部门的公正、规范、审慎监管的好形象,加快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中要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效能。

 

附件:1.锡盟市场监管部门2024年度部门内部双随机抽查计划表

2.锡盟市场监管部门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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