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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锡林郭勒盟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红盾质量维权专项行动方案
索引号:01165930-2/2017-00135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分类:通知
概述:锡林郭勒盟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红盾质量维权专项行动方案
成文日期:2017-06-21 00:00:00 公开日期:2017-06-21 00:00:00 废止日期: 有效性:有效

锡林郭勒盟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红盾质量维权专项行动方案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6-21 12:00 浏览次数:
                               锡林郭勒盟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红盾质量维权专项行动方案
2017 年锡盟工商局红盾质量维权专项行动,要紧密围绕自治区工商局的专业部署,以提升商品质量为目的,以转变监管方式为手段,以构建大消保格局为出发点,拓展维权思路,拓宽维权渠道,创新维权方式,扎实工作,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塑造工商部门维护市场秩序新形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质量维权行动,要实现以下目标:

一是贯彻落实“两法一条例”,大力宣传即将颁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利用各种媒介宣传条例的重要内容,宣传工作要做到有举措、有影响、有效果。

二是推广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方式,按照区局要求,锡市局要借鉴赤峰经验,全面推行信息化监管方式,其它旗县局也要选择35家超市抓好试点工作。

三是要严厉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各地局查办案件数量要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30%

四是各地局要积极探索线上监管工作,熟练掌握线上监管方式。

五是完成区局下达的抽检任务,组织开展自行抽检工作。

 

二、工作内容

围绕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及相关规定,依法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是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要以日用消费品、儿童用品、妇女用品、家用电子电器、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以及新兴消费品等老百姓普遍关注的商品为监管重点,以城乡结合部、农牧区市场和老年消费群体为区域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商品质量抽检 ,集中整治商品质量问题,排查案件线索,依法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

二是推行商品质量信息化监管。各地要按照《自治区工商局关于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 》(内工商消字〔201722 号)要求,加强对线上线下商品质量的一体化监管,尤其要加大对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的监管力度,促进电子商务商品的质量提升。

三是加强服务领域规范和监管。监督经营者履行商品退货及售后修理更换等义务,依法查处故意拖延或者无理由拒绝消费者的合法要求等消费侵权行为,严厉打击商品销售过程中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合同欺诈以及侵害个人信息安全等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切实保障消费者在商品和服务消费中的合法权益。

四是提升监管执法和案件查办效能。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相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法律规定的教育培训,强化监管执法和案件查办, 继续推进“诉转案”工作,认真筛查12315投诉举报信息,梳理并发现商品质量案件线索,积极扩大案源并提升案件查办精准度。

三、工作时限

红盾质量维权专项行动自 201745开始,至 1125结束,分为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 45 428)。各地要迅速行动,抓紧动员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部署各项任务,运用各种形式营造舆论声势。各地务于 428日前 将本地专项行动方案报锡盟工商局。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 52 1031)。各地要按照工作内容中的要求,精心组织力量,开展红盾质量维权专项行动。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 111 1125)。各盟市要加强对红盾质量维权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任务、人员、时间和效果“四落实”,做好统计、分析、汇总工作。于 1125日前 将专项行动总结和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工作统计表(见附件)通过内网报送至锡盟工商局王晓光邮箱。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落实到位。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梳理并明确本地区商品质量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的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保障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协作配合,促进社会共治。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注重信息交流共享和执法协作联动,加强商品质量的源头治理,共同促进商品质量的提升;注重发挥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和有关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的作用,共同开展消费教育引导,促进商品质量的社会共治。

三是坚持公正公开, 强化信用监管。 要贯彻落实“双随机”监管的要求,依法公正地抽查经营者,及时发布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和行政处罚信息,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知情权,强化信用监管。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行动成果。各地要及时总结提炼行动中取得的成果和好经验、好做法,通过本部门官方网站、新闻报刊、网络媒体等多渠道开展宣传,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面向社会开展监管成效的展示和宣传活动,营造促进消费的良好舆论氛围。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做好总结工作。各地要加强对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切实保障商品消费安全。要做好专项行动的总结和统计汇总工作。

今年,国家工商总局将开展消费侵权案件查办督查。特别是对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后处理情况,包括抽检信息的公布、立案查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等工作开展查办督查,望各地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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