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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锡林郭勒盟“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
索引号:01165930-2/2022-00059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分类:通知
概述:锡林郭勒盟“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
成文日期:2022-09-19 00:00:00 公开日期:2022-09-19 14:58:34 废止日期: 有效性:有效

锡林郭勒盟“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9-19 02:58 浏览次数: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成就

“十三五”期间,锡林郭勒盟(以下简称锡盟)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委、行署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等重要纲领文件,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在委、行署的领导下,圆满完成了“十三五”时期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知识产权管理体制逐渐成型创新基础环境持续优化盟委、行署落实机构改革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2019年,锡盟市场监督管理局挂知识产权局牌子,设立知识产权发展保护科负责知识产权具体工作,标志着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将知识产权工作列入重点任务加以推进,出台《锡林郭勒盟地理标志商标奖励办法》关于加快锡林勒盟现代牧业商标品牌建设与护实施意见《锡林郭勒盟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八项措施》锡林郭勒盟贯彻落实自治区进一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意见的工作方案》《“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从政策层面有效推动了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为知识产权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撑。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协调机制逐步建立,督查落实知识产权政策措施,共同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发展。

——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不断提升专利商标版权等稳步增长。知识产权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专利申请量、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量等均实现持续增长。十三五”期间,专利申请总量增加2265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增加374件,分别比“十二五”增长347%和345%专利授权总量增加1467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增加57件,分别比“十二五”增长310%和83.9%有效发明专利增加105件,“十二五”增长192%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突破1件,是“十二五”的三倍十三五”期间,有效注册商标总量增加7256件,比“十二五”增长280.9%地理标志商标总量增加12件,比“十二五”增长200%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总量增加1件,比“十二五”增长25%。

——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不断加强,创新与营商环境持续优化。锡盟中级人民法院总计受理民事知识产权案件75件,结案71件(含刑事结案5件全盟两级法院均做到及时审结涉及知识产权刑事案件39件积极开展“护航”“雷霆”“铁拳”“龙腾”等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双随机、一公开”知识产权监督检查活动全面推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2020年,全盟共检查经营主体1000余家(户),出动执法人员3000余人次,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30件;查处假冒专利案件206。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组织的作用,运用“互联网+”畅通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救济渠道,为社会公众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咨询、行政调解和案件受理等服务。成功创建自治区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县1家,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培育市场1家。

——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不断增强,服务经济创新发展成效显著。逐步形成以知识价值为内核的区域特色产业体系并持续优化。2020年,锡盟拥有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家,企业拥有专利569件,占全盟专利总量的46.7%,其中高新技术企业专利拥有量200件。知识产权许可转让合同等技术合同成交额显著攀升。金融机构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3件,其中商标专用权质押2件,贷款金额3800万元,专利权质押1件,贷款金额1000万元。此外,不断加大企业之间、企业与大专院校及科研院所之间的产学研合作,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和转移体系,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创新活动、技术转移转化和产业化的主体。

——知识产权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持续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规范化、品牌化发展稳健提升,服务机制初成体系。2020年,共有商标代理机构2家,经营范围包含知识产权服务公司2家。建设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平台,包含中国(内蒙古)畜产业专利大数据服务平台、知识产权知识普及教育、知识产权专利申请和注册、知识产权数据查询与统计、费用资助、知识产权运营等综合性公共服务内容,为社会公众、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提供便捷的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

——知识产权宣传及人才培养更为全面人才事业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通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人才引进等措施,全面建设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大型活动80余场,知识产权讲座12场,独立开展知识产权培训8场,逐步提高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为培养青少年创新思维、提升创新能力,培育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其中国家级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1家,自治区级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5家。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的攻坚时期。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知识产权发展既面临严峻挑战,也迎来新的机遇。

从国际来看,全球局势的不稳定和不确定性增加知识产权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广泛深远,世界经济持续低迷,经济全球化退潮、全球产业链供应链调整和大国博弈加剧是推动大变局的深层次因素。锡盟作为我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区域特色产业基地,在国际合作与竞争的趋势下,面临着发挥区域特色优势、实现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重塑产业转型升级新优势的严峻挑战。

从国内来看,我国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能的攻坚期,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高质量发展需求强烈。进入新发展阶段,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无形资产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锡盟是内蒙古“十四五”规划确立的东中部重点发展城市,在资源、生态、区位等条件上具有较大的发展优势,在未来知识产权发展的道路上,将面临更多的机遇。但是也应看到,锡盟知识产权意识较为薄弱,知识产权总量较少,内在创新动力匮乏,技术革新存在痛点,缺少农畜产品、文化旅游等支柱型产业知识产权布局,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研发和运用水平不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仍需加强,法治化水平有待提升,全链条保护尚未完全形成。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不健全,缺少专业的知识产权社会服务机构,公共服务平台供给不足,服务手段单一。农畜产品品牌、文化旅游、区域地理标志优势和特色未能得到有效发挥,知识产权的支撑引领功能没有得到全面展现。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牢固树立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以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和突出知识产权赋能科技自立自强为核心,加快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服务能力的全面提升,强化知识产权文化和人才建设,强化知识产权特色领域的引领功能,推进知识产权与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度融合,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赋能理念。知识产权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基本制度保障。构建产业创新体系,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创新激励作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发挥知识产权对创新型增长的强大驱动力,提升锡盟知识产权创造总量,实施传统奶制品商标品牌战略,打造精品商标,运用好农畜产品地理标志,实现知识产权产品产业化、规模化发展。

——坚持统筹协调发展。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既要激励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功能,又要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既要加强知识产权公正合理保护,依法保护权利人的利益,又要有效防范权利人滥用知识产权;既要鼓励先行先试、大胆创新,又要鼓励发挥后发优势,实现知识产权领域更加协调、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推动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传统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对外贸易深度融合,不断完善跨部门合作机制,强化对侵权假冒的追踪溯源和链条式治理。

——坚持市场主导地位。促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政策支持,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激发社会创新活力,推动知识产权成果在市场中高效运用,促进创新资源的合理流动和科学配置,营造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监管有力的知识产权市场环境。

——坚持区域开放合作。深化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城市、“草原经济带”发展城市的交流与合作,统筹优质资源,形成若干知识产权领先发展领域,继续打造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为知识产权产品的高层次流动和高水平贸易提供合作平台和制度保障。

——坚持特色发展方向。推进特色品牌建设,建设知识产权特色高地。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畜产业、文化旅游产业、传统奶制品产业的结合,加强特色质量管理支持和鼓励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应用过程控制、产地溯源等先进管理方法和工具,有效支撑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目标

2025年,全盟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创新取得实质性进展,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服务全链条发展工作举措得到全面落实,知识产权创造的质量持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能力持续加强,知识产权运用的效益持续显现,知识产权管理的水平持续提高,知识产权服务的效率持续改善,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贡献度持续增加。

知识产权创造量质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明显优化。全盟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不断增加,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14件、高价值发明专利达到30件,全盟注册商标数量达到15000件,新增地理标志产品或地理标志商标1-3件。

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大幅提高。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进一步加快,企业知识产权许可转让数量和质量明显改观,许可转让易额明显增长,知识产权运营成效初步彰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不断扩大。加强校企合作,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实现知识产权优势试点企业扩增

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显著提升,锡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功能更加健全知识产权民事、刑事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100%,司法案件办理质量持续提升。鼓励支持建设知识产权行业自律保护组织,实现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培育市场扩增,形成司法保护、行政保护、维权援助、仲裁调解、行业自律、权利人自我保护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知识产权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科技、经济、贸易、金融等部门知识产权管理职能进一步加强,形成管理科学、分工合理、协同共治、执行顺畅、监督有力、服务优质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科学高效。全盟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进一步发展壮大,建成专业全面、服务优质、覆盖全盟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情况调研,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企业关切,解决企业实际困难。

知识产权人才结构不断优化通过培育或引进知识产权师、专利代理师,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和知识产权代理、运营、信息等服务的专业人才,开展各类知识产权人才培训等措施和活动,构建知识产权专业化人才体系,形成多层级,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梯队,提供知识产权产业发展的人才保证。

三、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助力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推进知识产权机制创新。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地方政策制度和工作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构建以知识产权强盟建设任务及相关规划为引领,门类齐全、结构严密、内外协调的现代化知识产权基层管理体系。健全各职能部门协调沟通、重大事项通报和重大案件会商机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的职能作用,统筹协调知识产权宏观管理工作和区域特色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对知识产权全局性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形成多部门联合推进知识产权的工作机制。

积极构建知识产权协同管理机制。推动实现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服务机构、金融机构等多主体协同、多要素流动、多资源共享,促进创新链、产业链、服务链、资金链在一定空间范围内形成集聚效应。建立面向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面向清洁能源、农畜产品加工、文化旅游等优势产业的知识产权协同管理工作机制。

循序推进知识产权专项政策制定工作。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以建设知识产权特色领域先试区为重点,统筹分析知识产权政策,做好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针对商标、专利、著作权、地理标志等领域以及科技创新、质押融资等方面,探索研究出台专项政策。强化各项政策的落地与执行力度,为锡盟知识产权事业构筑政策保障。

(二)推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持续引导企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提升区域特色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重点群体贯标覆盖率,以银泰、宏源、额尔敦等企业为重点,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创新知识产权管理模式。深入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引导企业将知识产权深度融入企业经营发展战略,精准开展专利布局和运营,提升企业有效注册商标数量,在促进企业知识产权创新发展、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等方面出台相关政策,激励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管理。在“科技兴蒙”行动下持续优化企业分级分类标准,不断充实企业分级分类培育,高度集成知识产权师和专利代理师等优质人才资源,深入实施有针对性、差别化的培育指导。

四、加快知识产权供给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积极推进专利提升工作。聚焦清洁能源、农畜产品加工、文化旅游、传统奶制品等优势产业,实施专利分布情况调研摸底行动。积极鼓励企业通过合作研发、专利转让等方式获得自主专利权,努力提升专利授权量和引进量。鼓励重点企业和科研院所面向自治区战略需求,围绕高新技术和农牧业领域推进关键技术攻关,形成一批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的高质量专利。加强以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主导的各类创新平台建设,增强企业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将有效扩大全盟专利申请数量等核心指标纳入知识产权营商环境指标评估体系,逐步提升专利创造效率、效益与价值。完善专利奖励和补贴政策,坚持量质并举,加大对有效专利和优秀发明人的奖励力度。

有效扩大商标品牌建设总量。结合重要农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现代农牧业产业园、特色农畜产品优势区建设工作,加大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力度打造一批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持续开展地理标志布局工作,深入挖掘辖区资源优势,积极争取支持,培育并指导相关主体申请注册地理标志证明集体商标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为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奠定坚实法律基础。鼓励开展绿色、有机、名特优新等优质农畜产品认证,有计划、有重点地培育有竞争力的区域公用品牌。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牛羊肉、蒙餐、传统奶制品市场主体申请注册自有商标,在扩大全盟商标集群的同时,逐步提高民族区域特色品牌的数量和质量。

大力培育有影响力的版权精品。培育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版权产业,加强草原、乌兰牧骑等题材创作,不断推出反映锡盟新气象、讴歌人民创造的文艺精品。建立健全文化作品创造生产、传播引导、宣传推广的激励机制和评价体系,推动形成特色鲜明的文艺生态。持续完善非遗保护名录体系建设,积极开展非遗作品的相关展览活动,引导非遗文创作品商家和传承人积极纳入“锡林郭勒印象”文旅商品目录。鼓励创承人对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依托传统文艺工作站和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开展作品创作,逐步提升全盟在著作权登记方面的数量和质量。

增强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构建知识产权立体保护网络。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形成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协同配合的知识产权保护立体格局。推进盟、旗县市(区)联合执法,形成上下联动的执法保护机制。完善跨部门、跨区域行政执法协作,加强公安机关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联动,建立行刑案件查办衔接机制。强化知识产权案件侦查、检察、审判队伍建设,打造专业化办案团队。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人员配备,建立相对稳定的专业化执法队伍。

加快推进锡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不断完善保护中心机构建设,充实人员队伍,配备专门办公场地,夯实工作基础,畅通全链条快速保护通道,为重点产业提供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援助,有效发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职能。

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调解工作机制。畅通纠纷解决渠道,完善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满足市场主体多样的知识产权调解需求,同时加强诉讼引导、服务与保障功能,推动知识产权纠纷解决的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为群众提供更多选择、更加便捷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方式和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水平。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有效提高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覆盖率和质量。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充分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将企业知识产权风险分类与双随机抽查检查相结合,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抽查工作计划、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提升知识产权信用监管效能。及时优化和完善知识产权抽查检查工作机制,及时掌握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新机制、新特点、新要求,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加强对特色行业产业的商标、专利、地理标志证明(集体)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特殊标志等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

持续深入开展知识产权“铁拳”等专项行动。针对食品、化妆品、农资、汽车配件、家用电器、装修装饰材料、服装、家具等重点商品,以批发市场、专营服装店、商品展销会、旅运站点等为重点场所,严厉查处商标侵权违法行为。聚焦食品、药品、家用电器、日用品、环保产品、电子信息产品等重点产品,以商场、超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园区等为重点,严厉查处假冒专利违法行为。对反复、群体、恶意等情节严重专利侵权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以地理标志产品和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为重点,针对涉农畜产品、特色产品,聚焦生产集中地、销售集散地,严厉查处地理标志侵权违法行为。围绕举办全国性、全区性的体育、文化等重要活动,以服装、玩具、纪念品等商品为重点,严厉查处侵犯特殊标志专有权违法行为。

扎实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专项行动。加强对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和整治力度,坚持线下线上相结合,强化案件线索核查,加大侵权盗版案件查处力度,依法打击侵权盗版行为。

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针对商品交易量大、社会关注度高的电子商务领域,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整治。加强协作,培育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对接本地区电商交易平台,引导平台开展自查自律工作,指导平台落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定义务及调查取证、决定执行等工作。培养电商领域知识产权执法专业人才队伍,壮大执法队伍。贯彻落实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大电商平台农畜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重点维护好锡林郭勒羊、锡林郭勒奶酪等区域公品牌价值。

加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力度。加强对蒙古国及其他有贸易往来国家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法律制度学习,持续加强运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执法和备案系统加大市场采购边民互市等不同贸易形态下侵权违法活动的打击力度

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能力和水平。通过推进司法公开、强化法治宣传、知识产权进企业、推动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等方式,有效提升审判影响力,营造有利于创新驱动的法治环境助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推进审判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审判体系现代化。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工作,完善审判体制机制,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效能。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审判能力现代化。

建立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联动机制采取有效措施谨防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发生加强司法机关与市场监管、文体旅游广电、税务、烟草等行政执法机关的联动,共同制定完善联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犯罪的联系协调制度,进一步明确案件线索的移送、审查、协商、处理、通报程序,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形成对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打击合力。

六、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水平 促进经济创新发展

推动知识产权运营工作。构建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依托区域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科技金融专营机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动建设锡盟清洁能源、农畜产品、金属加工、文化旅游等区域特色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探索构建知识产权产学研融合平台,大力促进科研院所和企业先进技术实现双向转移转化,逐步形成多要素、领域、高效益的知识产权产学研深度融合格局。

提升知识产权运营能力。依托品牌建设促进中心,持续提升锡林郭勒羊、锡林郭勒奶酪等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的运营能力,不断赋能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持续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赋能知识产权运营能力提升。

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市场的形成和发育。依托国家、自治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运营平台,通知识产权交易渠道,完善知识产权评估技术及方法,鼓励企业通过购买、许可、质押、兼并重组、特许经营、知识产权联盟等方式运营知识产权。

促进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围绕产业链条延伸和产业升级要求,以数字化、绿色化、多元化为导向,持续开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工作。聚焦清洁能源、农畜产品加工、文化旅游三大支柱产业,培育具有较高集聚性、根植性和品牌影响力的重点产业链。积极面向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布局分析和专利导航,抢占产业竞争优势。鼓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产业化条件、对地方产业发展带动力强的项目申报国家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项资金。

推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扎实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协同合作,构建多样化知识产权融资模式,加大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支持力度,开发新型金融产品,探索设立知识产权基金,引导更多金融机构通过知识产权质押,实现银企对接、增信增贷,有效缓解创新型企业、文化创意类企业融资难矛盾。逐步探索新型知识产权金融模式,推动市场化占主导作用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

七、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水平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一)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质量。围绕服务优势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发展思路,积极完善政府主导、多元参与、服务规范、便捷高效的知识产权服务支撑体系,切实满足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需求。整合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品质,提升知识产权业务网上办理平台服务效能,建立知识产权服务满意度调查机制。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全流程的综合性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扩充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内涵,完善“一企一策”帮扶政策,实施针对性指导与服务。

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构建创新主体协同互动、创新要素顺畅流动及高效配置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依托锡盟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和畜牧业专利大数据中心,逐步扩大知识产权数据开放范围,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与市场主体沟通的桥梁作用,加快区域信息资源高效利用。畅通锡盟各地区、各行业、各企业获取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动向和趋势的途径,及时掌握知识产权预警信息。

(二)推动知识产权社会服务机构发展。加大知识产权社会服务机构的引培力度。通过政策引导、机制创新等多种方式,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依法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全盟企业提供精准化、个性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整顿和规范知识产权服务市场。壮大锡盟知识产权社会化服务力量,创新信息化服务方式,推动知识产权社会服务贯穿于知识产权事业的各个阶段。在打造民族特色企业、引育高品质品牌企业的过程中,强化知识产权服务规范化、规模化、品牌化、数字化建设的重要支撑作用。

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规范知识产权服务内容,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治理行动,依法打击各类知识产权代理违法违规行为。实施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信用评价,建立诚信档案,开展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活动。鼓励、引导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和维权活动,有效应对知识产权纠纷,促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健康发展。深入开展“蓝天”行动,重点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恶意商标代理行为、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行为,围绕线索认真开展调查,加大排查力度,加强监管整治,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加强网络平台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监管,依托互联网监测机构严格监控不规范经营行为。

八、开拓知识产权特色领域 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一)打造农畜产业地理标志特色高地。持续加强农畜产业地理标志的挖掘培育。深入挖掘地理标志价值,持续开展全盟地理标志产品发展布局,努力实施1-3个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协同推进“蒙”字标认证,大力加强锡林郭勒羊、锡林郭勒奶酪锡林郭勒牛等高端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聚焦锡林郭勒羊、锡林郭勒奶酪锡林郭勒等区域公用品牌运营,开展顶层设计,抓好追溯体系、标准体系、品控体系、产品体系、宣传推广、渠道建设等配套体系工作,不断提升锡林郭勒羊、锡林郭勒牛、锡林郭勒奶酪区域公用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全盟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大力实施对地理标志产品开发和推进工程,积极普及地理标志产品相关知识,鼓励和指导地理标志的申报和利用。加大地理标志运用促进政策扶持力度,将地理标志工作作为知识产权强盟创建重点之一,支持各旗县市(区)围绕地理标志加大专项扶持奖励政策措施力度。

完善地理标志特色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者主体责任,提高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者质量管理水平。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地理标志特色质量管理融合,支持和鼓励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运用追溯体系、标准体系、品控体系等先进管理方法和工具,地理标志产品进行过程控制、产地溯源等,从而有效支撑地理标志高质量发展。

健全地理标志检验检测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者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畅通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采信检验检测结果的信息渠道。完善专业化地理标志检验检测服务功能,不断满足消费市场需求,为消费者提供权威、可靠的专业技术服务。鼓励第三方检测机构为地理标志保护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持。

强化农畜产业地理标志保护。实行“双商标”管理模式提高特色产品保护能力扩大农畜产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的企业数量,引导符合要求的企业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加强农畜产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管,严格规范专用标志使用行为,及时查处各种侵犯农畜产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违法行为,有力维护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声誉,提升地理标志品牌形象和公信力。

(二)构建文化旅游产业知识产权特色高地。推动文化旅游产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鼓励多种旅游衍生品开发,打造“知识产权+旅游”品牌。通过注册商标,将盟内独特的民俗文化、草原文化、乌兰牧骑红色文化等文化内涵融入到旅游品牌中,扩大文旅品牌的有效供给。整合“元上都遗址”和“中国马都核心区”等特色旅游资源,突出“中国马都”“元上都”“乌兰牧骑”等特色品牌,开发富有特色优势和核心竞争力的旅游名牌。结合草原特色,在注重保护文化资源精神内涵的基础上,有效运用知识产权开发旅游小镇、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与衍生品、文物创意衍生品、乌兰牧骑红色文化纪念品等文化旅游资源,提升文旅产业的高附加值。

加强文旅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依法查处抢注滥注景区名称、景点山寨等行为,通过商标异议、商标无效和商标诉讼等程序保护文旅产业知名品牌。对于具有较高体验价值和消费价值的旅游线路、策划方案、经营信息,引导和培育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加大相关旅游衍生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保障旅游企业合法权益。

九、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实现知识产权事业新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组织领导机制,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属地责任,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要求有效落实。加强部门协同、上下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基层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健全各旗县市(区)知识产权工作组织机制,加强部门板块联动机制,强化工作分工和责任落实,织密基层工作网络,切实推进知识产权规划的实施。

(二)强化要素保障,统筹资金安排。建立知识产权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协调财政预算与计划实施,发挥财政保障作用。规范知识产权预算管理制度,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知识产权发展预算约束与绩效管理。制定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使用方案,保障规划各项任务建设的资金支持。进一步争取上级各类知识产权专项基金,统筹安排盟级财政知识产权工作资金,专项用于知识产权强盟、强企建设专利培育保护和商标行政指导等工作。引导、鼓励企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吸引社会组织、各类基金支持知识产权发展。

(三)扩大宣传教育,加强人才建设。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工作,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4·26世界知识产权日、4·23世界读书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宣传知识产权政策措施,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积极开展面向公众的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活动,努力扩大知识产权宣传覆盖面,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社会氛围。继续培育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开展青少年知识产权科普宣传活动,提高知识产权教育辐射面。大力倡导知识产权文化,继续推进宣传推广与渠道建设工作,努力提升地理标志、品牌价值与影响力。

积极开展各项知识产权培训活动,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分层分类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科技工作者、企业高管、知识产权师等培训工作,提高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和管理素养,提升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水平和能力。强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加快专业人才引进项目。建立知识产权人才培训产学研联合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以多种形式进入企业,参与企业研发,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和相关知识,培养一批素质高、结构合理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积极引进专利代理、地理标志等方面专业人才,助力挖掘、培育、申报专利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提升专利培育水平、提升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能力探索尝试建立盟级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和知识产权侵权鉴定专家库,切实解决锡盟高层次创新人才缺失问题。

(四)优化实施评价,落实属地责任。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各旗县市(区)党委、政府(管委会)政绩考核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要优化知识产权绩效评价,督促考核“落地”,部门分工“落细”,属地责任“落实”。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考核指标机制,每年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将知识产权战略工作纳入各旗县市(区)的重要议事日程,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指标,确保各项措施深入基层。加强动态监测,建立健全统计机制,探索建立年度知识产权社会满意度调查制度。

 

详见附件

锡林郭勒盟“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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