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标题:转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 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及从业人员风险排查和 推进集中监管仓建设的通知
索引号:01165930-2/2022-00028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分类:通知
概述:转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 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及从业人员风险排查和 推进集中监管仓建设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2-06-26 00:00:00 公开日期:2022-06-26 10:47:09 废止日期: 有效性:有效

转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 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及从业人员风险排查和 推进集中监管仓建设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6-26 10:47 浏览次数:
  旗县、市(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及从业人员风险排查和推进集中监管仓建设的通知》(内市监食通字〔2022〕38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是严格督促市场主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督促相关单位做到“五有”(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要求,严格执行我盟首单集中管理要求,严禁采购、使用、存放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

二是强化属地监管责任,以基层监管所为单位细化网格监管,建立包联机制,压实网格员责任,施行网格化、全覆盖管理,落实“人点结合”、“人点比对”责任制度。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蒙冷链”系统监管人员信息录入及企业分配监管人员操作手册》(附件1),将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人员特别是基层监管所监管人员信息录入“蒙冷链”系统并分配至系统内相关企业,同时督促指导进口冷链食品、进口水果生产经营企业在“蒙冷链”系统完善从业人员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实时更新。

三是充分利用“蒙冷链”和“风险管控”平台,强化线上巡查和线下监管排查相结合、追溯管理和风险自查巡查相结合,将涉及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经营主体和第三方冷库全部纳入两个平台监管。以“蒙冷链”和“风险管控”信息化平台为手段,重点排查是否按要求入驻“蒙冷链”追溯平台。对重点场所、重点时段、实施一企一台账,将日常检查与自查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突出问题,逐一解决风险隐患。

强化从业人员风险管控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应检尽检”要求,特别是对高风险岗位人员应根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自建自备冷库、第三方冷库经营者和租赁者预防性消毒、从业人员核酸检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督促第三方冷库经营者在“蒙冷链”追溯平台及时、准确录入租赁者及从业人员信息,实现全流程管控,可追溯。强化个人防护意识,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疫情防控制度。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个人防护的各项制度措施。加强从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根据从业人员的岗位和疫情防控需要为从业人员配发充足的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监督指导正确使用。

五是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查处生产加工、销售、贮存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无核酸检测证明、无消毒证明、无追溯信息,以及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等相关市场主体。涉嫌犯罪的,要及时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对于不能严格落实风险管控、第三方冷库备案公示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及“三专、证、四不”、“24小时报备”、“应检尽检”、“应消尽消”、“蒙冷链”追溯管理等制度措施的进口冷链食品市场主体要严查重处,强化案件查办和曝光力度。及时曝光一批性质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涉疫典型案件,形成有效震慑。

 

 

 

 

 

         锡林郭勒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4日  


X
选择其他平台 >>
分享到
网站支持IPv6
联系方式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锡林郭勒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锡林浩特市经济开发区劳动大厦后 联系电话:0479-6832012
蒙公网安备 15250202000317号 蒙ICP备19004401号 网站标识码152500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