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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对《锡林郭勒盟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  第0013(委员提案)---关于我盟民营经济发展状况存在问题及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01165930-2/2024-00008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分类:其他
概述:对《锡林郭勒盟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  第0013(委员提案)---关于我盟民营经济发展状况存在问题及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成文日期:2024-06-24 00:00:00 公开日期:2024-06-24 09:55:34 废止日期:——— 有效性:有效

对《锡林郭勒盟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  第0013(委员提案)---关于我盟民营经济发展状况存在问题及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来源:锡林郭勒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6-24 09:55 浏览次数:

提案内容: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2023年7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指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盟委、行署主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持续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及时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困难,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我盟民营经济健康发展。2023年,全盟民营经营主体达到147499户(其中私营企业26656户、外资企业123户、个体工商户117566户、农牧民合作社3145户),占全盟经营主体总量的97.77%。我盟每千人拥有经营主体数量163.1户,高于全区平均水平113.7户,排在全区第四位,经营主体活跃度65%,排在全区第八位。但是,我盟民营企业普遍还存在经营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管理水平不高、缺乏创新意识,融资渠道不畅、缺乏发展资金等问题。

  具体建议:

  一是大力培育壮大民营经济。加大引导和扶持力度,培育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民营企业;推进个体、私营经济资产重组,向小而专、小而精、小而优的方向发展;支持民营企业进入新材料、新能源、文旅等新兴产业,加快培育一批带动能力强、技术先进、投资规模大的民营企业。加强技术更新改造、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现代化生产水平,引导民营企业不断增强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提高产品技术含量。

  二是增强民营企业活力。倡导民营企业突破“家族管理”模式,促进民间资本适度集中、规模发展,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内部管理专业化、治理结构规范化,改变民营企业“单打一”、小而弱状况,鼓励民营企业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做精做细做强产品,形成核心竞争力。

  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拓宽资金渠道,切实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强金融信贷支持服务实体经济,让“金融活水”源源不断地浇灌“民企良田”。帮助民营企业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督促企业履行还贷义务,建立企业经营信用、完税信用、法人行为信用等信用档案,方便金融机构查询。加大金融机构为民营企业提供以知识产权、机器设备等为担保品种进行融资。

  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市场准入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简化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审批许可、注销退出等流程和方式,推动企业开办要素电子化、标准化、规范化;建立联系服务重点企业制度,协调落实促进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当好民营企业的“服务员”“联络员”。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严格落实好国家税收减免、土地使用、社保缴费、工商业电价等方面政策,实质性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重点关注妨碍公平竞争、以奖补方式变相指定交易和实行地方保护、影响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等企业反响强烈的问题,突出抓好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整治,为民营经营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五是强化法治保障。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经营行为坚决依法予以保护。建立健全民营法律保护援助制度,为民营企业法律咨询和司法援助服务。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权、人身权,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违法犯罪。

  提 案 人: 张宝峰                 务: 锡盟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题    目:让民营经济在政策落实中增强获得感的提案(并入0013号)

  提 案 人:李洪生

  一、背景

  近年来,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高度重视,相继推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31条意见,并通过“促进公平准入、强化要素支持、加强法治保障、优化涉企服务、营造良好氛围”等方面的28条举措,推动破解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近日人民银行和财政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提出支持民营经济的25条具体举措。锡盟各级党委和政府聚焦聚力“两件大事”,紧紧围绕“五大任务”,切实加大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力度,全面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市场、法治和社会环境,进一步稳定市场主体预期、增强市场主体信心,全盟民营经济发展潜能得到进一步释放。

  二、主要问题

  “政策千万条,落地第一条。”全国工商联最近的一份调研报告提到民营企业的四点新期盼:一盼市场准入更加公平;二盼政策落实更加有效;三盼产权保护更加有力;四盼舆论氛围更加友好。由此可见,民营企业对政策落地有着更多期待,未来加快民营企业的发展,实质上并非政策数量不够多的问题,而是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基于过去经验,分析政策执行打折扣的原因,主要是传统理念、习惯做法、既得利益、自错难纠等的逆向影响,同时也有观念相冲、政策相冲、执行相冲的问题。比如具体实践中一直存在的重国有企业、轻民营企业的认识误区,尤其土地、资源等生产要素的获取,民企和国企还存在被差异化对待的情况。另外,在市场准入、政府项目获取、政府采购等领域也存在“国企偏好”。在市场准入上,因身份不同而形成的“玻璃门”“弹簧门”,让民企很多时候看得见、摸不着。有些领域虽然放开,但并没有明确进入的途径和进入后的管理方式及运行方式。这些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需要认真解决的大问题、实问题、难问题。我们期盼着在解决这些问题上,各个方面都能作出更大努力,切实推动31条意见的执行到位,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更好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和舆论环境。

  三、对策建议

  一是在政策的落地上,建议要高度重视战略与战术的关系。围绕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这个战略目标,各地各部门应立足战术层面,结合本领域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准确把握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核心要义和具体指向,加快优化调整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推进产业政策由差异化、选择性向普惠化、功能性转变,清理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政策文件,确立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避免调门虽高却“口惠而实不至”,全方位、全领域、全生命周期推动政策落地。

  二是在政策的落实上,建议要准确认识总目标和子目标的关系。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是总的战略目标,想要顺利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逐一破解各个领域制约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难题。为此,需进一步提高政策制定的精准性,既要分清不同类型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又要准确分析不同问题的真实成因和主要难点,更要提出符合现实情况、针对企业痛点、回应企业诉求的政策建议。比如在安监、环保等领域的微观执法过程中应避免简单化、“一刀切”。

  三是在政策的落细上,建议要清醒认识攻坚战和歼灭战的关系。化解任何一个影响民营企业信心的难题,都将是一场艰苦卓绝的攻坚战。想要顺利完成攻坚目标,既需要持之以恒、慎终如始的态度,也需要久久为功、步步为营的实践,更需要针对制约民营企业活力提升的顽瘴痼疾,加快制定倾斜性的政策体系并集中各类政策资源,提高政策的实施力度和强度。

关于政协锡林郭勒盟第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013号提案的答复

张宝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盟民营经济发展状况、存在问题及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盟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盟委行署工作安排部署,始终紧密结合部门职责,把为民营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作为重要抓手,坚持多措并举、抓实抓细,重点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打造公平有序市场竞争环境、助力民营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3个方面发力,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有效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一、市场主体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全盟实有各类市场主体155096户,同比增长6.71%。今年1-5月份,全盟新增市场主体9860户,同比增长5.62%,日均增加65户。全盟新增个体工商户7930户,同比增长8.76%。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到167户,位居全区第三位,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明显活跃。

二、采取措施和成效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市场营商环境。一是进一步优化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推进企业信息变更、企业注销“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落实,5月20日,自治区企业信息变更、注销登记“高效办成一件事”系统上线,5月21日,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组织全盟登记人员参加了腾讯会议室的视频培训,学习操作指南,熟悉业务办理。进一步加强对各地区市场监管部门“高效办成一件事”业务的指导,优化线下服务窗口的办理流程,做好系统功能应用和线下业务受理。二是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全面梳理涉企经营备案事项,完成“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有效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和制度性交易成本。2024年以来,全盟新注册市场主体64791户,其中 “证照分离”惠及38164户,办理方式中实行告知承诺13696件、直接取消审批10229件、审批改为备案33751件、优化准入服务72453件。三是优化跨区域迁移登记服务,实现企业迁移“一件事、一地办”。制定了《企业登记注册档案迁移调档操作办法》,在全盟范围内优化企业迁移调档流程,压缩企业迁移调档办理时限,将企业迁移多次申请,两头跑动转变为迁入、迁出登记机关之间的横向联动,在全区首个实现盟内企业迁移调档“一地办”“一次办”。四是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印发了2024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2024年以来,全盟市场监管领域开展内部随机抽查732次、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336次,抽查事项联合比率达到94.5%。五是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印发了《2024年全盟知识产权工作要点》,发布了2023年度全盟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5件,其中“双宫绸(蓝银藤)”外观专利权纠纷案入选内蒙古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做好专利转化运用助力科技突围工作,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专利盘活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跟进,指导职业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2023底获得授权的97件专利全部入库,入库率100%,快速高效的工作得到了自治区局的表扬。持续深入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加强产学研合作对接,我盟锡林郭勒职业学院的《大花柳兰引领大产业,产学研合作实现双向奔赴》典型案例成功入选自治区优秀案例,切实将更多专利资源转化为新质生产力,为实现我盟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有力支撑。截至第一季度,全盟有效注册商标达到15469件,有效发明专利达到198件,平均每万人拥有1.8件。

(二)坚持依法行政,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一是完善公平竞争联席会议制度,锡盟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报送公平竞争审查数据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审查、清理工作(单月调度),截至目前,全盟审查新增文件150件,梳理存量文件40件,暂未发现排除限制竞争问题。下发《整改建议函》1份;通过微信公众号、官网、政务大厅大屏幕向社会发布发布《关于公开征集涉嫌垄断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线索的公告》,暂未收到举报线索。二是加强价格监管执法检查,组织开展中介机构交易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盟按照登记注册信息摸底中介机构268家(营业195家)已检查中介机构195家次,对检查中发现存在“标价签”标注信息不全的不规范行为立行整改,暂未发现其他价格违法行为;开展水电气暖等公用服务价格检查,重点对相关企业不执行政府定价、乱收费、继续收取明令取消的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检查,截至目前,全盟已检查水电气暖相关企业51家次,暂未发现价格违法行为三是开展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行动,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综合治理加油机作弊、药品安全巩固提升等各类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规范市场竞争行为。2024年1-5月全盟共查办市场监管领域各类违法案件266件,累计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咨询3000件,挽回经济损失55.9万元。

(三)服务发展大局,助力民营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质量强盟战略,推荐指导6家优质羊肉生产加工企业及1家策格生产企业获得“蒙”字标认证。积极协助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标准化院和“蒙”字标专班开展认证产品的选择(建议改为项目论证)和实地调研,全力推动传统乳制品、驼奶粉、马奶粉、牛肉等我盟优势特色产业产品进入“蒙”字标认证产品序列。对我盟肉、乳、酒、粮油等优势特色产业开展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参与企业90家(我盟注册企业115家)。

(四)持续推进《内蒙古自治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2023-2025)》,助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有效发挥牵头推动作用,同时立足自身职能,帮助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升发展质量。一是扛起牵头责任,统筹各部门抓好《三年成长计划》任务落实。统筹协调盟直27个部门和各旗县市(区)政府稳步推进,抓好各项任务举措落实,进一步完善健全我盟扶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财税支持、金融扶持、用工保障、创业创新等“四个体系”,统筹各部门开展提升发展质效“五大行动”,开展“个转企”培育行动和“小升规”培育行动,开展“四新”主体培育行动,推动实体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数字化转型,提升网上经营能力;培育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开展现代农牧业市场主体培育行动,培育现代农牧业小微主体和乡村电子商务新业态主体,开展县级以上农牧业合作社示范社及示范家庭农牧场创建。开展特色文旅产业主体培育行动,发展新型文化产业,打造具有锡盟特色、具备市场竞争力的文化旅游商品,有力提升各行业领域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质量。二是立足自身职能,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在全盟组织开展个体工商户摸底调查,对照成立一年以上、有税收贡献的个体户名单,重点梳理从业人员多、经营规模大的个体户建立转企培育库,对于有转企意向的个体户,提前介入主动对接,协助完成各项手续。2023年列入培育库主体57户,2024年列入“个转企”培育对象名录库主体48户。持续简化“个转企”登记流程,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提供“一站式”服务,保障申请人在1日内完成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及企业设立登记,允许转型后依法保留原字号、行业特征,支持营业执照与市场监管领域相关许可“1+N”套餐证照联办和证照联销,经营范围和经营场所未发生变化的,原个体工商户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等可按变更办理,免予现场核查,最大限度支持经营主体后置许可“接续转换”,完成登记后全部按照“一企一档”原则,合并管理登记档案。选取部分成功转型的典型案例进行推广,通过示范效应带动更多个体户参与转型。2023年以来,全盟已完成“个转企”经营主体87户。三是充分发挥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统筹协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抓好常态化工作的推进落实。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研究各领域工作推进情况,协调解决经营主体遇到的实际困难。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类宣传渠道,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将《三年成长计划》涵盖的惠企政策宣传任务分解到各地各部门日常工作,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加强政策宣传普及,先后开展主体准入、减税降费、创业就业、金融扶持等相关政策解读400余次,组织盟内主要媒体报道《三年成长计划》落实举措,利用新媒体平台制作融媒体产品150余条,发放宣传材料10万余份。在2023年“个体工商户服务月”宣传活动期间,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组织开展税费优惠政策宣传辅导工作,动员商会协会、乡镇市场监管所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政策宣讲活动,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熟悉掌握《三年成长计划》政策内容,切实增强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振发展信心。与此同时,组织各级个私协会深入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开展“问情服务”活动,建立与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及时了解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和各项惠企政策落实情况,并帮助协调解决经营主体实际困难。截至目前,共走访小微企业466家,走访个体工商户2000户,召开座谈会15场,收集整理反馈意见建议200条,协调解决问题诉求和实际困难150个。

下一步,盟市场监管局将全力抓好商事登记、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保护创造运用等领域重点工作,为助力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市场营商环境。一是对照《自治区营商环境4.0行动方案》,在企业信息变更、企业注销“一件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深度融合等方面持续下力,持续激发市场主体竞争活力。二是切实维护民生领域市场秩序稳定,发挥食药安办等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牵头作用,持续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执法检查,深入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有效净化市场秩序,提振百姓消费信心,为民营企业发展打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三是立足市场监管职责,全面落实全区质量提升措施,组织企业申报“蒙”字标认证,持续开展“锡林郭勒羊肉”“锡林郭勒奶酪”等金字招牌保护,助力我盟绿色农畜产品行业做大做强做优。

                    锡林郭勒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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