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主题: | 关于买到问题牛肉投诉处理结果的问题 | 来信时间: | 2025-01-22 |
来信人姓名: | |||
来信内容: | 通过接诉即办投诉,牛羊肉产品出现质量题问(视频图片证据)市场局只协调不处理?协调不了就终止协调?市场局发现问题后无法处理?职能部门只保护商家的利益为主?请领导还消费者一个公平为盼。 | ||
处理情况 | |||
回复单位: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回复时间: | 2025-01-24 |
回复内容: | 您好,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投诉举报处理工作”规定要求,我局及时通知属地局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核实处理。 经核实,您于2025年1月8日通过微信联系太仆寺旗百姓肉食店内工作人员购买了2400元的牛肉,1月14日发现肉有臭味,要求商家退款。太仆寺旗市场监管局于1月16日接到您提交的12345投诉工单,按规定程序对该工单进行受理,执法人员于当日对太仆寺百姓食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您的投诉举报进行现场调解,经调解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太旗市场监管局将双方调解协议上报至12345平台,12345热线对答复意见进行了规范性审核并进行结单处理。由于消费者对调解结果不满意,太仆寺旗市场监管局于1月23日至24日进行了第二次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了《投诉调解书》(太市场监管〔2025〕1号)。 (经电话沟通,投诉人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