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录|注册
|用户中心|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通知

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市场监管领域2025 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锡林郭勒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5-03-25

各旗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盟直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现将锡林郭勒盟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锡林郭勒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325

(此件主动公开)

锡林郭勒盟市场监督领域2025

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

各旗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盟直各有关部门: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全面推进全盟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抽查的标准化、规范化,有效支撑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诚信建设工程及助企行动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强化统筹协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市场监管领域全局性工作各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整体优势,整合监管资源,推进“内部综合+外部联合”监管模式,避免重复检查,减轻基层负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理念贯穿到市场监管执法各个领域中。盟直部门需明确监管与执法职责分工,指导旗县局执行上级抽查计划,并允许结合属地实际增补检查任务。

(二)优化监管方式。在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日常性、基础性作用的同时,对涉及公共安全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领域,未列入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按照现有方式监管,加强综合跨部门监管、杜绝擅自扩大重点监管领域和范围,规范监督检查内容、方式和流程。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置。对通过网络监测途径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在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时,要全面贯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理念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行业抽查计划、确定抽查区域及抽查比例,检查计划公示后方可开展检查,在严防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同时,防止随意执法行为的发生。

二、主要目标

(一)动态更新“一单两库”。各地各部门要规范制定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监管执法事项及职责职能的规定,按照无法律依据不检查、无计划不检查、无清单不检查”的工作要求,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协同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协同监管平台”)对本地区、本部门抽查事项清单数据库进行动态调整,对增加或减少的抽查事项及时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开。

随机抽查事项必须区分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公共安全、质量安全、公共利益等重要领域,抽查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比例高的,可以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批次顺序。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部门职能特点及监管对象数量自行确定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监管特点和需要依托协同监管平台统筹建立各领域统一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信息库,并实现动态更新,做到“底数清”。检查对象名录库已增加完善,既包括企业、机关、社团、项目名录库,也包括检查对象子库、外省企业名录库、行政相对人、特种设备、产品、行为、场地场所等。涉及市场主体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本领域检查对象名录库建设、补充和完善工作。检查人员信息库包括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子库、辅助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专家库、承检机构库,并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进行分类标注,提高工作效率。对特定领域的抽查,还可吸收检测机构、科研院所、行业专家等参与,通过提供专家咨询意见等方式辅助工作,满足专业性抽查的需要。

规范抽查工作流程各地各部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规范》要求,对本部门权力清单包含的各类抽查事项逐一明确检查内容、方法、细则和工作要求。要按照“方案+计划”模式,规范严格制定抽查计划,明确抽取方法、检查流程、审批权限、公示程序、归档方式要积极统一通过协同监管平台的“双随机、一公开”模块完成涉及各类市场主体的抽查工作。采用“方案+计划+清单”的模式,通过协同监管平台提高抽查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实现全程留痕。畅通数据归集路径,确保各类专业性抽查检查结果及时有效归集至相应市场主体名下。

三、检查流程优化

(一)规范制定和增补抽查工作计划。各地各部门要结合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和抽查事项清单,本领域实际统筹制定和增补抽查工作计划,明确各批次抽查的范围、数量和时间安排,并报上级部门备案。检查对象和检查方式相近的,应当合并安排,上级部门安排执行的与本部门计划重复的一般事项计划,执行其一即可,重点事项可增加抽查频次并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和信用风险等级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各部门内部抽查工作计划应通过协同监管平台年度工作计划库向社会公示,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由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统一公示,抽查计划应具有显著识别性并体现主要抽查事项

(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执法人员。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抽查工作计划的安排逐批次抽取检查对象。在抽取过程中,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领域、执法队伍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风险程度、不同信用等级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抽查概率,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抽取过程要确保公正公开。

各地各部门负责本领域执法人员的匹配工作,要综合考虑所辖区域地理环境、人员配备、业务专长、保障水平等客观因素,因地制宜选择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对执法人员有限,不能满足本领域随机抽查基本条件的,可以采取直接委派方式,或与相邻区域、上级部门执法检查人员进行随机匹配。

合理确定抽查检查方式。各部门可以根据监管实际情况采取现场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委托专业机构检查等方式。对一般事项开展抽查时,能通过智慧监管及非现场监管(书面检查、网络检查)开展抽查的尽量采取以上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鼓励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抽查检查效率和发现问题的能力。委托专业机构实施抽查检查的,相关业务部门应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抽查检查中可以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检查结论、司法机关生效文书和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

)强化结果公示与联合惩戒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各地各部门要在完成检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协同监管平台,接受社会监督。涉及市场主体的抽查检查结果,要及时归集至公示系统。积极向其他政府部门推送行政处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等相关信息,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诚信经营的自觉性。对双随机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强化协调联动,扩大联合抽查比例。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的工作要求,结合本领域实际,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不断扩大部门内部和部门间联合抽查比例,对涉及随机抽查事项的监管领域原则上不再部署专项检查和全覆盖检查,原则上不允许开展单一事项的检查,从源头减少入企检查频次,实现最大限度“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今年联合抽查工作目标是事项联合抽查比例不低于90%,跨部门联合抽查率不低于30%,跨部门联合事项的开展率要达到100%。发起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积极与各配合部门开展随机抽查工作,认真落实联合查计划的制定要求,特殊任务要求可以按程序及时增补计划公示后方可开展抽查工作。

  • 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地各部门要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除投诉举报、交办移办、数据监测外,各类行政执法检查原则上都要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对严格依据抽查工作流程规范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出现问题的,应结合执法检查人员工作态度、工作程序方法、客观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该免责的依法依规免予追究相关责任。各地各部门可根据实际,细化追责免责相关办法,明确政策标准和评判界线,既严格问责追责,又有效保护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营造良好环境。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监管执法业务培训,提升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

)强化考核督查。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已经纳入优化营商环境评价考核指标,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我局将定期调度各地各部门年度抽查计划完成情况,确保此项工作高质量完成

网站支持IPv6
联系方式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锡林郭勒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锡林浩特市经济开发区劳动大厦后 联系电话:0479-6832012
蒙公网安备 15250202000317号 蒙ICP备19004401号 网站标识码152500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