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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登记注册网办业务“首退即联、 清单告知”服务机制的通知

来源:锡林郭勒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6-05-26

各旗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我盟登记注册工作服务质效,提升申请人网上办事体验,避免因不熟悉办理流程和材料等问题导致重复退件,结合实际,特制定网上办理“首退即联、清单告知”工作机制。现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锡林郭勒盟行政区域内通过内蒙古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或“高效办成一件事”平台提交各类经营主体登记注册相关申请材料,且申请材料第一次被退回修改的所有经营主体,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

二、具体内容

(一)加强能力建设

全盟各级登记注册窗口工作人员要持续加强对登记注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学习,将理论知识与日常工作实践紧密结合,做到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在实际办理各类登记注册业务时,准确运用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严格把控业务流程与标准,确保登记工作全程合法、操作规范、结果准确。

(二)首次退回界定 

申请人在内蒙古政务服务网上提交注册登记相关申请材料后,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应及时对材料进行审核。如材料存在问题,出现错误或需要修改的内容,第一次退回时(技术性问题除外),必须通过电话与经营主体取得联系,一次性告知申请材料中存在的问题及修改意见。

(三)联系经营主体及时限

1. 联系经营主体。工作人员需在首次退件后,主动联系申请人,负责审核申请材料的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为具体联系人。每个登记机关应明确具体联系人负责“首退即联、清单告知”的电话沟通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专人。

2. 联系时限。在作出第一次退件后20分钟内,工作人员必须主动与申请人进行电话联系。如遇特殊情况(如申请人电话无法接通、关机等),应在2小时以内再次通过其他方式(如发送短信等)通知到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联系沟通内容

1. 全面告知问题。工作人员需确认申请人身份,并详细、准确地告知申请人申请材料中存在的所有问题,不得遗漏,做到一次性告知。不仅要指出具体错误之处,还要解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据以及正确的填报要求和规范。

2.清单化告知。审核人员对需退回补正的全程电子化业务,以清单式逐项列明问题。对系统内已提交材料存在的问题进行截图标注,精准注释材料缺失项、填写错误位置、格式规范要求、上传路径等,做到“一看就懂、一补就对”,不再仅仅是简单的文字表述。

3. 解答疑问。耐心解答申请人在电话沟通中提出的所有与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相关的疑问,确保申请人清楚地了解后续修改方向和要求。对于申请人提出的复杂问题,若当场无法准确答复,应记录问题内容,准确核实后,于1个工作日内再次回复申请人。

电话沟通应实施“三确认”原则:确认申请人身份、确认问题理解无误、确认修改方式可行。

三、及时总结剖析

全盟各级登记机关要及时梳理并总结高频退件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形成各自的标准化指引,从源头减少退件发生率,持续推动登记注册服务水平稳步提升。

锡林郭勒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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