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 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等三项基准的通知 | |||
索引号:01165930-2/2025-00004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分类:通知 | ||
概述: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 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等三项基准的通知 | |||
成文日期:2025-02-25 17:00:00 | 公开日期:2025-02-25 22:29:33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各旗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等三项基准的通知》(内市监法规〔2025〕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等三项基准的通知
锡林郭勒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