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食药安办〔2024〕1号
各旗县市(区)食药安办、教育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锡盟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锡林郭勒盟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锡林郭勒盟教育局
锡林郭勒盟公安局 锡林郭勒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锡林郭勒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锡盟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聚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筑牢基础、补齐短板、提升水平,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在校学生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食安办等五部门安排部署和《内蒙古自治区食药安办 教育厅 公安厅 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 <内蒙古自治区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的通知》(内食药安委办发 内蒙古自治区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2023〕49号)工作要求,结合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盟食药安办会同盟教育局、盟公安局、盟卫生健康委、盟市场监管局,决定从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联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为期半年的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一批重点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清退和规范一批承包经营企业,着力解决责任落实不到位、食品安全管理不规范、“三防”等设施设备不完善、食堂环境不卫生、校园食品安全舆情多发等突出问题。选树一批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建设成果。力争取得可感知、可检验、可评判的工作成效,健全校园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一)督促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求学校严格对照各类标准规范,督促部分硬件条件不达标的学校利用假期及时整改、完善硬件设施设备,实施达标改造,规范提供餐饮服务。督促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梳理健全学校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加强日常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定期开展鼠(虫)害消杀,配齐配全三防等设备设施,确保能够有效防治鼠(虫)害。探索运用先进技术手段防治鼠(虫)类等有害生物。(教育部门牵头,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配合)
(二)强化校园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履行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督促配备学校食堂包保干部,指导包保干部落实“三张清单加一项承诺书”制度(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照单履职、开展督导,对督导发现的问题跟踪整改并通报属地监管部门,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靠前指挥、现场办公。(食药安办负责)
(三)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列入考核评价指标、纳入学校督导评价体系,对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进行部署,指导和督促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落实集中用餐陪餐和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制度,建立供货者评价和退出机制,实施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继续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及时修复视频掉线、转位等问题。支持学校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支持解决学校食品从业人员配备不足、设施设备不足、人员培训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教育部门负责)
(四)压紧压实监管部门责任。严格学校食堂准入,建立供货商管理评价制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员,强化承包经营学校食堂许可管理,建立承包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加强日常监管和抽检监测,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督促整改到位。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公安、市场监管部门依职责分工负责)
(五)规范承包经营行为。严格招投标程序,督促学校依法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协议),及时公示中标企业名单。加强对承包经营企业的监督,定期考核评价,明确退出机制。严格约束转包、分包行为,坚决整治学校“一包了之”“只包不管”等突出问题。(教育部门负责)
(六)加强制度机制建设。盟食药安办会同盟教育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研究制定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的指导意见,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旗县市(区)教育、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标准、规范等制度,健全校园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指导行业协会推动企业加强自律、规范发展,提升社会监督效能,突出治本之策,完善制度机制,健全常态化治理体系。(食药安办牵头负责)
三、组织领导
盟食药安办会同盟教育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成立锡盟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统筹部署、推进各地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同时建立锡盟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机制(见附件1),推进专项行动。
组 长:田 君 盟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
任,盟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乌云高娃 盟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晓春 盟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屈 杰 盟教育局副局长
冯占斌 盟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洁晶 盟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成 员:杨 英 盟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科负责人
李 硕 盟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副支队长
乌日娜 盟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科科长
武 森 盟爱卫办副主任、盟爱国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刘 铮 盟市场监管局食药协调抽检科科长
余 玺 盟市场监管局餐饮监管科科长
陈双柱 盟市场监管局执法监督科科长
张宝峰 盟市场监管局综合宣传科科长
专班办公室设在盟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监管科,主要负责工作协调、会议组织筹备、跟踪督办、编发简报、起草文件等。专班各成员单位按照《锡盟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强化校园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督促学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监管信息通报和工作情况交流。
四、实施步骤
盟食药安办会同盟教育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组建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统筹部署各地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制定盟内互查抽查方案。各旗县市(区)食药安办会同相关部门组建本地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本地区亟待治理的突出问题,对照本实施方案,细化制定本地区自查整治实施方案,并上报盟工作专班。
第一阶段:自查整治(2023年12月下旬—2024年3月)。各旗县市(区)工作专班按照本地区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组织辖区全部学校食堂,围绕学校食堂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有害生物防治、承包经营行为、布局流程合理、设施设备完善、食堂环境卫生、食品贮存、加工操作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重点内容,全面细致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明确整改方案、时限和责任人,并切实整改到位。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对学校食堂实施全覆盖检查,特别是加强对高校、农牧区边远地区学校、民办幼儿园等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指导,强化问题治理及整改情况验收,深入核查违法违规线索,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集中整治一批突出问题、查处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
第二阶段:互查整治(2024年4月)。按照自治区专班互查安排,盟工作专班组织盟教育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成立联合检查组开展互查,并组织各旗县市(区)开展交叉互查,各旗县市(区)要按时完成互查工作。重点检查各地排查整治行动部署是否及时、组织是否严密、推进落实是否到位有效及制度机制建设成果、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等;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是否到位、“三防”等设施设备是否完备、有害生物防治是否到位、承包经营行为是否规范、食堂环境卫生是否符合要求、食品贮存及加工操作是否规范等。
盟工作专班按照自治区考核要求,围绕摸清底数、治理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工作制定考核验收办法,对各地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考核验收。以“四不两直”方式组织开展工作抽查,相关情况通报各旗县市(区)食药安委。对于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不扎实、不深入、走过场,考核验收未通过的,将运用“三书一函”(挂牌督办通知书、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提醒敦促函)等方式督促加大整改力度。
各旗县市(区)工作专班要对照相关清单、台账,稳妥有序完成工作任务,梳理总结本地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情况,形成一批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成果,向盟工作专班报送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书面总结。盟工作专班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汇总情况,分别形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同时就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标准提出意见建议,盟食药安办汇总形成总结报告,报送盟行署和自治区食药安办。
五、工作要求
(四)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分析利用,加强会商调度,加强行业管理,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对重大问题、重大案件的分类指导、挂牌督办,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五)注重宣传引导。强化舆论引导,向全社会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六)全员培训考核。持续强化培训考核,各旗县市(区)食药安办组织包保干部开展专题培训;市场监管部门组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进行全员培训考核;教育部门督促学校组织开展从业人员全员培训考核。
盟工作专班(盟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监管科)
联系人:海娜
联系电话:0479-6833020
电子邮箱:xmsyjcyk@126.com
盟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科
联系人:袁浩
联系电话:0479-8266793
电子邮箱:xxaqglk@126.com
盟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食品药品大队
联系人:崔艳宏
联系电话:13654890666
电子邮箱:15847931654@163.com
盟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科
联系人:乌日娜
联系电话:0479-8246117
电子邮箱:xmwsjfjk@126.com
附件:1.锡盟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机制
2.锡盟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成果清单
3.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问题台账
附件1
锡盟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机制
为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制度机制,协调解决专项行动存在的问题,保障专项行动取得成效,结合实际,制定锡盟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机制如下:
一、会商调度机制
锡盟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重点任务,会后以纪要形式明确任务分工和落实措施;视情况召开全盟调度会议,指导推进工作,交流经验,通报问题。
二、督促落实机制
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拟定具体实施方案,提出具体可操作、可执行、可检查、可评定的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定期汇总进展情况,跟踪督办,逐项对照销号;视情况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组织对各地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情况开展明查暗访、交叉互查,现场督办整改。
三、简报交流机制
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编发专项工作简报,通报工作进展和经验做法,推动各地交流学习、相互借鉴;指导地方明确专人负责、定期报送;及时向自治区工作专班报送全盟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信息。
四、协调联络机制
工作专班办公室每月汇总各地、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工作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调会,及时互通内部信息;强化与盟教育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和单位沟通联络,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五、约谈通报机制
盟食药安办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工作约谈暂行办法》,视情对专项行动工作明显滞后、组织领导不力的旗县市(区)食药安办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各有关部门对风险隐患突出、问题整治不彻底的学校食堂进行通报,并视情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附件2
锡盟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成果清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内容 |
具体项目 |
数量 |
强化 监管 执法 |
典型案例曝光(起) |
|
重大案件查办(起) |
||
违法人员惩治(人) |
||
开展监督检查(人次) |
||
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家次) |
||
监督检查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家次) |
||
监督检查校外供餐单位(家次) |
||
约谈单位(家) |
||
立案查处违法案件(件) |
||
责令整改(家) |
||
责令停产停业(家) |
||
吊销许可证(家) |
||
取缔无证经营(家) |
||
罚没金额(万元) |
||
移送公安机关(件) |
||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单位(家) |
||
发布指导案例等执法标准措施(个) |
||
加强 制度 机制 建设 |
成立工作专班(个) |
|
盟级层面出台制度文件(个) |
||
旗县级层面出台制度文件(个) |
||
盟级层面制修订法规规范(个) |
||
旗县级层面制修订法规规范(个) |
||
完善 标准 规范 |
制修订国家标准(个) |
|
制修订地方标准(个) |
||
制修订团体标准(个) |
||
压紧 压实 责任 |
盟级层面出台落实相关责任的指导性文件(个) |
|
旗县级层面出台落实相关责任的指导性文件(个) |
||
加强 行业 自律 |
盟级行业协会发布公开倡议、制定行业公约、作出行业承诺(份) |
|
旗县级行业协会发布公开倡议、制定行业公约、作出行业承诺(份) |
||
提升 宣传 实效 |
||
强化 能力 培训 |
组织专题培训班(期) |
|
培训监管人员(名) |
||
培训学校食品安全总监(名) |
||
培训学校食品安全员(名) |
||
培训学校餐饮服务作业人员(名) |
||
培训包保干部(名) |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审核人:
附件3
填报地区: |
填报时间: |
|||||
序号 |
排查整治主体 |
检查日期 |
风险隐患(逐条描述)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整改责任人及职务 |
例如:A学校 |
1.货物进出通道没有防鼠板; 2.没有有害生物防治制度。 |
|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审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