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对锡盟政协第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131号提案的答复 | |||
| 索引号:01165930-2/2025-00015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分类:其他 | ||
| 概述:关于对锡盟政协第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131号提案的答复 | |||
| 成文日期:2025-06-09 00:00:00 | 公开日期:2025-06-09 14:59:35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提案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提出,“要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牧业产业化、品牌化,并同发展文化旅游、乡村旅游结合起来,增加农牧民收入”。为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我盟畜牧业资源优势,助力打造锡林郭勒区域公用品牌,特提出以下几点工作建议。
一、基本情况
作为内蒙古主要天然草场之一,锡林郭勒草原上放养的羊因肉质鲜美、营养丰富而备受好评,肉羊产业也成为锡林郭勒盟的基础主导产业。2023年牧业年度,全盟肉羊存栏1100万只,同比增加38万只(舍饲养殖),年出栏牲畜约800万头只,肉类产量超30万吨。近年来,我盟通过提前锁定羊源、建立追溯体系、品牌授权、设立前置仓等手段积极构建锡林郭勒羊产业链。2024年,授权使用锡林郭勒羊品牌的6家生产企业和3家渠道企业加工、销售锡林郭勒羊达80万只以上,锡林郭勒羊“优质优价”的销售形势逐步形成。
二、存在问题
(一)屠宰加工产业化程度不高。畜牧业仍以传统的分户生产为主,规模小、布局散、实力弱。屠宰企业和牧民链接方式松散,没有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肉牛肉羊盟内加工率不高,2024年1-11月,全盟出栏牲畜780万头只,其中小畜668.5万只,活畜出栏占45%,屠宰加工占50%。
(二)牛羊肉产品精深加工不足。盟内现有牛羊肉加工企业以生鲜冷冻初级产品居多,精深加工比例不足50%,增值空间有限。同时,副产物综合利用不够充分,牛骨、牛血、羊尾油等副产物加工程度低,缺乏有竞争力的产品,导致资源浪费和效益流失。
(三)区域公用品牌知名度有待继续提升。目前,“锡林郭勒羊”、“锡林郭勒奶酪”已具备一定的社会认知度和市场影响力,但品牌覆盖范围还不够,品牌授权企业及产品有待继续拓宽,品牌知名度需继续提升。
三、工作建议
(一)积极推动锡林郭勒羊“从牧场到餐桌”。为进一步扩大锡林郭勒羊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提升品牌带动能力,促进更多牧民增收,建议积极打造锡林郭勒羊“从牧场到餐桌”全产业链,由输出食材向输出食品转变,鼓励餐饮企业通过主题餐厅、连锁经营等模式“走出去”,以锡林郭勒羊、奶酪等为原材料,涮肉、手把肉、烧麦、烧烤等为主要餐饮形式,不断丰富创新蒙餐菜品,打造具有锡林郭勒特色的餐饮品牌,推动餐饮产业高质量发展。给与开设品牌首店或营业额达到一定规模的餐饮企业资金奖励或政策支持,增强餐饮对于提升品牌知名度的带动作用。
(二)积极推动“美食+文旅”融合发展。餐饮业是发展全域旅游的重要因素,蒙餐是游牧民族创造的独具文化特色的菜系,蒙餐技艺在我盟具有深厚的文化基础以及良好的传承。建议下一步要深度挖掘蒙餐文化,推动“美食+文旅”融合发展,打造“美食+非遗”、“美食+文创”等旅游产品,树立独特的美食旅游品牌形象,吸引游客通过美食感受我盟的饮食文化和民俗风情,进而增加“锡林郭勒羊”的曝光度。同时,统筹相关部门资源、资金,通过举办美食品鉴、招商推介等系列活动,宣传推介“锡林郭勒羊”“锡林郭勒奶酪”以及我盟丰富的旅游资源,展示展卖特色产品,帮助盟内企业扩大营销渠道,拓展合作空间。
(三)积极推动地方特色餐饮标准化。餐饮标准化是餐饮业产业化发展的基础,能够显著提高餐饮服务效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大大降低管理成本,推动产品和服务的不断创新。建立标准化体系也是推动蒙餐发展的重要手段,建议支持鼓励餐饮行业商协会、职业院校在自治区现有蒙餐标准体系的基础上制定完善地方特色餐饮标准,推动地方特色餐饮连锁化、规模化、市场化,引导餐饮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强协作,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利用锡林郭勒盟优质天然的食材研发更多蒙餐菜品,带动食材养殖加工相关产业发展和牧民增收。
地方特色餐饮产业发展将有助于提升我盟农畜产品品牌竞争力,助力打造锡林郭勒区域公用品牌,需要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商协会和民营企业多方重视、合力推动,共同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推动质量兴牧、品牌强牧,为我盟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农畜产品增效、牧民增收提供坚实支撑。
提案答复:
哈斯海日汗委员:
您提出的《推动地方特色餐饮业高质量发展 带动农畜产品增效牧民增收》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和即将实施的《餐饮业促进和经营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务部门为餐饮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职责,锡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配合推动地方特色餐饮业发展。
一、持续做好锡林郭勒优势特色农畜产品品牌推广工作
(一)积极推荐锡林郭勒优势特色农畜产品进入“蒙”字标认证产品行列。持续做好报送“蒙”字标认证标准体系及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工作,截至目前,向自治区“蒙”字标专班报送“风味奶酪”“风味酸酪”“风味奶皮”“风味乳清糖”“楚拉”“玛瑙”“矿泉水”“黑小麦”“马铃薯”等11个“蒙”字标认证标准体系及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
(二)持续优选重点企业进入自治区“蒙”字标认证企业培育库。持续做好重点培育“蒙”字标企业推荐工作,截至目前,已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蒙”字标工作推进组办公室推荐我盟重点培育“蒙”字标企业29家,包括锡林郭勒奶豆腐企业7家、奶皮子3家、驼奶粉1家、燕麦粉1家、亚麻籽油2家、策格1家、内蒙古风干牛肉干3家、锡林郭勒牛肉3家、锡林郭勒羊肉8家等。
(三)不断完善“蒙”字标认证工作机制。对各旗县市场监管局下发《锡林郭勒盟2025年蒙字标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坚持以打造“蒙”字标-大草原优品内蒙古区域公用品牌为总体目标,以“高标准、严认证、强监管、有服务”不断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工作质效,持续扩大“蒙”字标影响力。
(四)持续提高“蒙”字标认证企业市场竞争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组织全盟“蒙”字标获证企业,参加自治区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导入培训,通过培训切实提升“蒙”字标获证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二、加大地方特色餐饮业商标品牌使用的监督保护力度
(一)对地方特色餐饮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其是否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正确管理和使用注册商标,及时纠正企业商标使用过程中的不当行为。对接受委托加工、贴牌生产的地方特色餐饮业经营主体进行重点检查,查看其是否取得委托方委托书、商标使用许可等内容,规范市场主体商标使用行为,提高市场主体自我保护意识。
(二)加大对生产、销售侵权假冒产品的打击力度,将地方特色餐饮业商标品牌保护纳入知识产权保护专项工作中,有效遏制各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加大“两法衔接”力度,加大对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的双向移送和配合查处力度,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为地方特色餐饮业商标品牌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推行餐饮连锁门店食品经营许可便利化审批
对全盟连锁餐饮企业进行了摸底,组织我盟具备一定规模的地方特色餐饮企业参加了全区连锁餐饮企业总部行政指导会,会后向参会人员解读了《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推行连锁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便利化管理的通知》,鼓励其发展连锁企业,实施许可便利化。对于符合条件的盟内直营连锁餐饮企业的门店,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办、变更、延续等事项时,提供精简申请材料、免于现场核查等便利化审批。
四、加强地方特色餐饮单位监督检查
持续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发布合规提示,举办培训班,指导督促餐饮单位,特别是地方特色餐饮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点从布局流程、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规范其经营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守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2025年以来,全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监督检查餐饮单位4516家次,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隐患466个。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和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锡林郭勒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9日